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取缔城区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(摘要) 按照县政府依法取缔城区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安排部署,自4月24日起集中取缔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,为做好此次集中行动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取缔对象 非法营运的机动、电动三轮车、四轮电动车等各种车辆。 二、取缔范围 冲之大街以北、向阳路以西、遒城街以南、太行路以东范围内所有道路(含以上道路)。 三、工作步骤 (一)集中宣传劝返阶段(4月24日—4月28日) 联合执法组四个执法队按照指定地点设岗布点,对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主进行宣传劝返,明确告知5月2日开始依法取缔查扣车辆。 (二)集中取缔阶段(5月2日—5月8日) 1、四个执法队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设岗布点,发现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依法查扣并送至指定的查扣地点。 2、处理程序:车辆第一次被查扣,扣留七日,七日后车主持本人不再非法营运承诺书加盖村(居)委会和乡镇政府(社区)两级公章,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取车辆。车辆第二次被查扣的,予以没收。 3、交通运输局指定专人对查扣车辆进行详细登记,并详细告知车主处理程序。 各执法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。同时设置公开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举报。 举报电话:452566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