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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4-15 17:50:4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(1)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; (2)企业所得税税款; (3)税收滞纳金; (4)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 (5)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(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)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; (6)赞助支出; (7)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; (8)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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